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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北京公司注册高管的义务4《北京公司注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更明确规定了在上市公司中,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是为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不过目前立法仅限于上市公司。篡夺公司机会和同业竞争,也是利益冲突明显的场合,但立法均未完全禁止,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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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北京公司注册高管的义务3从上述北京公司注册规定可以看出:(1)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要求比较高,因为他们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监事一般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2)立法并未禁止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交易,某些类型的利益冲突交易不可避免,但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最主要的是关联交易、篡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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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北京公司注册高管的义务2《北京公司注册法》因此专门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利益冲突情况,明确规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冲突的处理原则,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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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北京公司注册高管的义务1《北京公司注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一般将公司管理者的义务区分为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北京公司注册高管忠实义务。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的管理层应当以公司或者整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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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不能担任北京公司注册的高管情形根据《北京公司注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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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如何确立北京公司注册高管的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代表公司组织机构行使职权的人员,在公司中处于重要地位,并依法具有法定的职权。因此,为了保证这类人员具有正确履行职责的能力与条件,《北京公司注册法》规定了他们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对于谁是公司董事、监事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