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北京工商注册企业会计前期差错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会计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1 )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 ) 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 、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晌等。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上述两种信息而形成前期差错的情形主要有:
1、计算以及账户分类错误。例如,北京工商注册企业购人的五年期国债,意图长期持有,但在记账时记入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账户分类上的错误,并导致在资产负债表上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分类也有误。
2、采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不允许的会计政策。例如,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 7号一 借款费用》 的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一定条件的,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予资本化,计人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人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予以资本化,则属于采用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
3、对事实的疏忽或曲解,以及舞弊。例如,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对某项建造合同应按建造合同规定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但该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却按确认商品销售收人的原则确认收人。需要注意的是,就会计佶计的性质来说,它是个近似值,随着更多信息的获得,估计可能需要进行修正,但是会计估计变更不属于前期差错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