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注册企业会计前期差错如何处理3
接《北京工商注册企业会计前期差错如何处理2》在编制比较北京工商注册企业财务报表吋,对于比较财务报表期间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调整各诙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北京工商注册企业财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调整比较北京工商注册企业财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佘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D当北京工商注册企业确定前期差错对列报的一个或者多个前期比较信息的特定期间的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应当追溯重述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可能是当期);当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在当期期初确定前期差错对所有前期的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应当从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切实可行的最早日期开始采用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比较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报告年度前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按照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会计准则第29 号——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