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存货,是指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村料、物料等。
北京工商组成企业的存货具体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的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 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的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 、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的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