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存货的如何计量1》商品流通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实务中,北京工商注册企业也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先进行归集 ,期末,按照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対于已销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人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商品流通北京工商注册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北京工商注册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某些存货还包括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的成本中采购成本是由所使用或消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转移而来的,因此,计量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重点是要确定存货的加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