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 )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 )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从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北京工商注册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即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北京工商注册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用于街售的产品。其 中 “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街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比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表现为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对该建筑勸的预计使用年限。对于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表现为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例如,汽车或飞机等,按其预计行驶或飞行里程估计使用寿命。
3、北京工商注册企业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