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注册的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法律人格(也即法人资格),有自己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意味着北京工商注册的公司可以拥有独立的财产,这是公司能够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
北京工商注册的公司具有法律人格意味着公司的财产不会因为股东的变更而改变,意味着公司不会因为某些股东的离去而解散,可以永久存续。
更重要的是,北京工商注册的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因此而相互独立:通常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不得用于清偿殷东的个人债务。
北京工商注册的公司因此可以自身拥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了保证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一般公司法都禁止股东在出资后撤回出资,在要求股东出资真实性的同时,也限制公司资产流回股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