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工商注册企业许可是否有数量限制,营业许可又可以分为普通许可和特别许可。
凡是对获得北京工商注册企业许可有数量限制的,称为特别许可;无数量限制的称为普通许可。
事实上,北京工商注册企业营业许可的覆盖范围远大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所划定的界限。因 为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将有权设定批准事项的法律依据扩大为“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目 前 ,设定许可事项的“国务院决定”主要是2 0 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