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司连续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5 年盈利,并符合《北京公司注册法》 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是北京公司注册、合并、分立 、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是北京公司注册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只是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
一、是公司连续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5 年盈利,并符合《北京公司注册法》 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是北京公司注册、合并、分立 、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是北京公司注册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只是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